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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 我骑电动自行车 撞到别人 定的是交通事故财产损失 对方修车费超过2000我可以拒绝赔偿吗 我是主要责任 当时交警到场 问我修车是谁修我说我自己拿去修 但是后面 对方拿车去修了 2700多 我要赔付对方1600多 但是我当时说的是我帮他们修

浙江省-宁波市 交通事故 2025-04-16 21:47:45
用户:187*****311
律师回复(3)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751人

    回复于2025-04-16 21:48:30

    你不能拒绝赔偿。在交通事故中你负主要责任,需按责任比例承担对方修车费用,交强险先赔 2000 元,超出部分再按比例分担,你不能因对方自行修车及你之前的说法而拒绝履行赔偿义务。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865人

    回复于2025-04-16 21:54:35

    虽然你说自己修,但对方拿去修也合理。根据《民法典》,你主责要按比例赔偿。对方修车费超2000,你不能拒绝赔偿。你说帮修,现对方已修且产生费用,你应按责任比例承担。解决方案是和对方协商,若对费用有异议,可让对方提供维修明细和发票,按合理费用支付1600多。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38人

    回复于2025-04-16 22:03:35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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