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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房东,租户与我签订的租房合同,时间一年,押一付三,合同内规定了押金未满半年不退,没有具体规定剩余房租的归还问题。现在租户只租了一个月并在过年前退租。现在租户到法院要求我全退还剩下的房租,我主张剩下和的两个月房租和押金不与退还,能否得到支持。

浙江省-衢州市 合同纠纷 2025-04-16 14:37:22
用户:188*****051
律师回复(4)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4213人

    回复于2025-04-16 14:39:22

    过年期间不好出租房屋,我们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不退费。也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扣除押金和剩余的租金,这都是合理的。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183人

    回复于2025-04-16 14:51:32

    这种情况,根据合同约定押金可不退,因租户违约。但未规定的剩余房租应酌情退还部分。可与租户协商,若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定。毕竟租户提前退租也给你带来一定损失,双方各有责任,应合理解决。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50人

    回复于2025-04-16 15:10:07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665人

    回复于2025-04-16 15:54:18

    在这种情况下,关于押金,合同规定未满半年不退,若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你不退还押金的主张可能得到支持。对于剩余房租,因合同无明确约定,租户提前退租构成违约,你应扣除实际损失后退还剩余部分,所以你不退还剩余房租的主张一般难以完全得到支持。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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