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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萍乡,购房刚签了认购协议,开发商后悔了把2万定金退回来了,然后晚上上门来抢认购协议,还闹到派出所,现在他们又说可以按价格走,买不买有我们决定,现在我们还能告他们违反了合同法吗?

江西省-萍乡市 合同纠纷 2025-04-16 12:05:43
用户:195*****359
律师回复(5)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599人

    回复于2025-04-16 12:11:35

    认购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开发商先是反悔退还定金,后又同意按原价格出售,其行为可能构成违约。但具体是否构成违约以及能否胜诉,需根据认购协议的具体条款以及相关证据来综合判断。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846人

    回复于2025-04-16 13:30:46

    开发商这种行为不太合理。既然已退定金又来抢协议还闹到派出所,现在虽又说可按价格走,但他们之前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可以先与开发商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若协商不成,可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72人

    回复于2025-04-16 15:11:05

    你好!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无须返还定金,收取定金一方违约的须双倍返还定金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4258人

    回复于2025-04-16 15:23:34

    你好,这种的确属于对方违约,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397人

    回复于2025-04-16 16:36:45

    也有签订相关的认购协议,可以走法定程序起诉对方违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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