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23年10月领证,24年11月底开始同居,于25年3月中因夫妻感情不合,三观不一致,女方提出离婚。男方父母要求退回彩礼5.8w+摆酒习俗需给的各种红包礼金共约1w。
女方父母在24年6月全款给女方孩子购买价值约13w的车。
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约6k,现已被男方私下全部转走
问题1、男方是否有权要求全额退回礼金+红包,共计约6.8万?
问题2、男方是否有权分割女方嫁妆车?
问题3、婚内购买的黄金戒指,敬茶双方父母亲戚赠送的金器首饰+约19k敬茶礼金红包,女方可有权分割?
麻烦收到回复咨询,谢谢
湖北省-武汉市
婚姻家庭
2025-04-14 21: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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