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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于2025-04-11 17:31:24
可以起诉。理由如下: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诉讼流程及相关要点 1. 准备证据:准备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等能够证明离婚时关于抚养权归属等情况的文件;整理孩子日常生活开销的票据、证明等,如教育费用(学费、兴趣班费用等)、医疗费用、生活费用(食品、衣物等)支出凭证,以证明孩子的实际花费情况以及对方从未支付抚养费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双方沟通的录音等证明男方未负担费用的事实。 2. 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是被告住所地(男方户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若男方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 起草并提交诉状:向法院提交诉状,明确诉讼请求,例如要求男方支付从离婚后至今未支付的抚养费,并明确后续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如按月、按季或按年支付)和金额等。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安排相应的审理程序,经过审理,法院将依法作出判决。 胜诉后,如果男方仍然不支付抚养费,你可以凭借生效的法律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保障孩子应得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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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于2025-04-11 17:42:51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