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9365人
回复于2025-04-11 00:11:04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一般不构成诈骗。恋爱期间为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及自愿赠与行为,如买衣服、吃饭等,通常被视为情谊行为,不属于诈骗。但如果能证明女方一开始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言语威胁等手段迫使你花钱,使你产生错误认识并交付财物,则可能构成诈骗,不过从你目前的描述看,证据较难认定这一点。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以便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月帮助1153人
回复于2025-04-11 00:16:43
你好,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可以主张退还
月帮助2人
回复于2025-04-11 00:21:11
一般来说,在恋爱期间为对方花钱属于赠予,不能撤销。从时间上来说,也很难说对方诈骗,除非在与你交往期间与多人同时交往,欺骗你才有可能。
月帮助10587人
回复于2025-04-11 12:53:53
这种情况一般较难认定为诈骗。恋爱期间的花销,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是借款,否则视为赠予。买衣服等消费通常难以要回。但转账部分若能证明不是赠予,可尝试主张返还。你可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考虑通过诉讼解决,但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和整理。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