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544人
回复于2025-04-10 15:05:15
如果杨建超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你同意将198万元打到指定账户,并擅自挪用,这可能构成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月帮助2189人
回复于2025-04-10 15:05:51
根据你说的,对方伪造虚假证据可能涉嫌刑事建议报警
月帮助10352人
回复于2025-04-10 15:10:08
这很可能构成刑事案件。杨建超擅自挪用、取走钱款,伪造签字等行为涉嫌违法犯罪。你应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承诺书等,向公安机关报案,让警方介入调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追回损失。
月帮助1291人
回复于2025-04-10 15:26:20
这种情况建议报警处理。
月帮助1182人
回复于2025-04-10 15:28:25
你好,可以的,建议先选择报警处理
月帮助9168人
回复于2025-04-10 18:16:12
杨建超的行为可能构成刑事案件。其中,擅自挪用 198 万可能涉及挪用资金罪(若符合相关主体及行为要件),取走 50 万及伪造签字支走 22 万的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或职务侵占罪等,具体需根据详细证据和实际情况由司法机关认定。 时龙律师解答不易,顺手给时龙律师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如仍有不明白之处,也可以对我进行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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