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政府于 2014年制定县城莲花北路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没有公告,没有批文,与 2015年与村民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但到 2017年村民房屋才被拆除,请问政府这样做违法吗?

安徽省-铜陵市 拆迁安置 2025-04-07 16:00:43
用户:152*****028
律师回复(4)
  • 回复于2025-04-07 16:03:00

    你好,可以去政府了解一下相关的批文和相关文件。需要看了文件之后才能解答你的问题。

    律师回复2025-04-07 16:03:18
    可能不太合理,但是不一定是违法的。
  • 吴亮律师

    月帮助5111人

    回复于2025-04-07 16:06:22

    政府的做法存在程序瑕疵。虽然签订了补偿协议,但未公告和无批文不符合规定。可要求政府出示相关文件,若无法提供,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协议无效或要求合理补偿。也可向上级政府部门反映情况,寻求解决办法。

  • 时龙律师

    月帮助5616人

    回复于2025-04-07 16:12:07

    政府的这种做法违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需有合法批文,征收补偿方案应予以公告,且应先补偿后搬迁,政府在无批文、未公告方案的情况下签订协议并拆除房屋,违反了法定程序。 时龙律师解答不易,顺手给时龙律师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 回复于2025-04-23 12:21:31

    需要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后才能帮您客观地分析这个问题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52*****028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