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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男朋友19年11月份确定了恋爱关系 21年11月份就在一起同居生活了 然后我们23年9月份举办婚礼 23年11月份搬进婚房 至今还没有领证 我们25年4月5号提出分手 平时房租和房贷都是男方支出 女方支出家里部分生活费用 在这期间男方给女方微信转账大概三万左右 男方于婚前给了6万8彩礼 订婚时候给了2万 三金价值1万8 现在我们要分开 女方按上述一些情况应该退还男方哪些费用 双方退还费用达不成一致 女方该怎么办

河南省-郑州市 婚姻家庭 2025-04-05 23:17:59
用户:183*****512
律师回复(5)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479人

    回复于2025-04-05 23:23:00

    未领证但举办婚礼并共同生活,彩礼可部分退还。男方给女方的转账若属特殊意义或共同生活花费可不退还,其他情况可协商。若双方达不成一致,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女方应理性对待,积极沟通协商。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1477人

    回复于2025-04-05 23:36:07

    你好,如果没有领取结婚证,如果你们共同花销了部分不需要返回给对方,没有花掉的部分都需要返回给对方。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673人

    回复于2025-04-06 00:03:19

    彩礼三金这些用于结婚礼节性的费用按照法律规定是需要退的,其他的恋爱性质的赠与大额要退,小额不用

    律师回复2025-04-06 00:03:29
    花掉的不管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683人

    回复于2025-04-06 09:14:44

    根据法律规定,未领证分手,彩礼一般应返还,法院会根据共同生活时间、彩礼实际使用等情况确定返还比例。转账若为表达爱意等一般性赠与则无需返还,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需返还。双方达不成一致时,女方可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时龙律师解答不易,顺手给时龙律师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13人

    回复于2025-04-06 11:14:03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除非有同居、生育孩子、造成人身伤害等情形,否则没有登记结婚的须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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