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后我去办理驾驶证恢复,结果我的驾驶证在我服刑期间被别人盗用,在广东省汕头市南澳县扣满12分,扣满12分需要暂扣驾驶证的,但是广东省汕头市南澳县交警大队没有给办理暂扣,我打电话给广东省汕头市南澳县交警大队打电话询问这个事,结果他们互相推诿,我无奈打了汕头市12345市长热线反应,随后有汕头市南澳县交警给我打电话问我情况,我与他沟通后,他说先给我办理暂扣,然后让我先考试,我现在已经满分学习考试合格,我给他们打电话,他们让我把考试合格反馈书邮寄给他们,他们给我办理恢复,我想问一下广东省汕头市南澳县交警的这种做法是否违法?我是否可以追究他们的责任?
山东省-青岛市
侵权维权
2025-04-04 21:5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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