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目前任职于浙江省台州市的一家设计装饰公司,在该公司已经工作4年,单休,节假日也基本无休还经常加班也不存在年假。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以底薪+提成的形式由该公司法人的私人账户转账。
2.近期因公司拖欠工资不发,我与老板起了一些争执,于是老板口头上对我说我被开除了并将我手头上在做的工作全部转移由其他人负责,却并不与我协商相关离职协议与补偿也不出具我被裁员的证明,对我进行冷处理(不发工资也不安排工作)。
3.我的诉求就是目前我该如何取得我应有的经济补偿,或者必要的话我应该针对哪些方面对公司提起诉讼,并且如果诉讼的话我应该提供哪些证明文件,这些文件又应该如何获取。
希望能获得您的帮助,谢谢
浙江省-台州市
劳动争议
2025-03-29 20:5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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