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复2025-03-29 13:44:30
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九条和第三十七条,城市中的建筑物和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如果改窗户开扇的行为导致建筑物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那么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可以组织强制拆除,并可处以罚款。再者,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如果改窗户开扇的行为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变动,而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将面临责令改正和罚款的处罚。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也将面临同样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