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个有关原公司退还股票份额分红的事宜。主诉人是原公司一致行动人,持有美国绿卡,中国国籍,美国定居。现原公司有一笔分红➕之前入股时的资金(21000元人民币)需要打到支付宝账号,但主诉人没有中国银行卡,故公司转不了账。原公司现声称因我一个人没有办理成功,影响了其他行动人的进度。但这个转账事宜经打听,需要公证,公证费用➕时间,主诉人不能在他们规定的时间内办完。就想问,如果没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主诉人有什么法律责任要承担吗?另外还想追回当时的2万元入股费用,和退出一致行动人。麻烦律师看一下这个情况。谢谢
上海市
公司法律
2025-03-29 09:5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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