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拍摄项目的制作合同。2025年2月份。北京朝阳区。合同签署为广告公司——拍摄制作方(导演 摄影 剪辑)合同拟定拍摄3天,产出3条视频。费用拍摄前打款50% 交片后50%。
2:目前只拍摄了1天,产出了一条视频。被广告公司告知客户不满意我们团队。后面的拍摄被换掉,用了其它团队拍摄。目前需要交接所有执行方案和费用。
4:想知道这种情况,属于谁违约。如何进行费用交接。拍摄团队收到的50%费用,是否需要退回?还是减去拍摄的1天 产出的1条视频费用,退回剩下的?或者是广告公司违约。拍摄团队不需要退款?
合同没有约定这种情况,只约定了付款时间超时违约金和拍摄交片超时违约金这种。
北京市
合同纠纷
2025-03-27 10:45:18
用户:159*****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