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10587人
回复于2025-03-26 09:19:02
公安局做法欠妥,12 周岁未达刑事责任年龄。可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要求更正记录,若不行,可提起行政诉讼来解决。
月帮助517人
回复于2025-03-26 09:19:23
2008年时你只有12周岁,根据法律规定,你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因此不应被记录为刑事犯罪嫌疑人。然而,由于当年对方报案且公安局立案,可能会在警务信息平台上留下相关记录。这种情况可能是由于信息录入或系统管理的疏忽所致。
月帮助2138人
回复于2025-03-26 09:20:57
公安局只要立案的是可以登记相关信息
月帮助400人
回复于2025-03-26 09:25:28
您好,没有判刑,应该给出具,可以书面要求出具,不出具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月帮助16人
回复于2025-03-29 09:33:54
你好,上述情况不应被信息网记录为犯罪嫌疑人,建议向办案机关反映并要求更正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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