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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于2025-03-24 09:50:56
一、您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制作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二、若调解未能达成协议或对方不履行调解协议,您可以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中,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包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清单、诊断证明、车辆维修发票等,以证明您的损失。三、如果对方有保险,您可以向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四、如果法院判决对方赔偿但对方仍不履行,您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院有权对对方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操作,以保障您获得应得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