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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满三年,出差工作,公司未支付17:00-18:00加班费想走被迫离职

江苏省-苏州市 劳动争议 2025-03-24 09:29:20
用户:131*****729
律师回复(5)
  • 张扬智律师

    月帮助198人

    回复于2025-03-24 09:29:54

    公司没有支付相应的加班费,你可以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赔偿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236人

    回复于2025-03-24 09:34:39

    可先与公司协商,要求支付加班费并办理离职手续。若协商不成,收集相关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 张冲律师

    月帮助4人

    回复于2025-03-24 09:38:49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加班工资。如果公司确实安排了您每天工作至18:00(即超出标准工作时间8小时),但未支付相应的加班费,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未支付加班费属于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因此您有权以公司未支付加班费为由提出被迫离职。

  • 蒋珊律师

    月帮助8人

    回复于2025-03-24 11:00:18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382人

    回复于2025-03-24 11:34:05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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