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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证明的时间是第1次开庭的时间起还是什么时候,男方第二次起诉不到庭回判离吗

浙江省-温州市 婚姻家庭 2025-03-19 20:51:28
用户:186*****102
律师回复(6)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856人

    回复于2025-03-19 20:57:13

    分居证明时间一般从实际分居时起算。男方二次起诉不到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不一定判离。建议积极应诉,提供证据,由法院依法判决。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3340人

    回复于2025-03-19 21:02:31

    1,分居证明需要双方提供,比如租房合同,或者证人证言。需要以实际分居的时间为准。2,如果男方不出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要看女方提供的证据是否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466人

    回复于2025-03-19 21:56:31

    分居证明的时间通常是从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一方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的当天止。男方第二次起诉离婚不到庭,法院可能会缺席判决,若原告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可能判离,证据不足则可能不判离。 人工打字解答不易,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 王卫华律师

    月帮助1人

    回复于2025-03-19 22:51:15

    你好,第一次如果有已经分居满两年的证据就可以提交;如果没有,等第二次起诉时提交,包含从第一次判不离婚到第二次起诉分居满一年的证据最好。

  • 张伟丽律师

    月帮助281人

    回复于2025-03-20 13:30:49

    分居证明需要双方提供,比如租房合同,或者证人证言。需要以实际分居的时间为准。如果男方不出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要看女方提供的证据是否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68人

    回复于2025-03-20 13:31:46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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