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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我家开了一个店子,然后有三个客人在店门口喝酒,其中有一个客人喝醉了之后直直的往后面倒刚好后面放着一口烧着豆花的锅 我和我爸当时立马把它拉起来 他背后都烫红了,脱落了,一点表皮 我和我爸第一时间拨打了120跟110 然后在他住院期间积极配合治疗也支付了了¥3800的医药费 现在烫伤的人已经痊愈出院了,然后对方现在说要赔偿他们的全部损失一万多块钱 今天喊我们去调解,如果调解不了的话就是打官司 现在就涉及到一个赔偿的划分 另外两个和他一起喝酒的 有一个人发生的事情之后当场就跑了 另外一个就一直坐在原地无动于衷 这两个人请请问我们则是积极协助他治疗 店里面没有张贴警示标

四川省-自贡市 医疗纠纷 2025-03-19 08:03:10
用户:198*****449
律师回复(4)
  • 张扬智律师

    月帮助122人

    回复于2025-03-19 08:03:51

    你好,这种情况都有责任,你们只是次要责任。

  • 陈文彪律师

    月帮助78人

    回复于2025-03-19 08:04:59

    你好 据你所述,对方是需要承担大部分责任的。

  • 回复于2025-03-19 09:36:14

    你好,这种情况对方也有过错。对方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你们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让对方起诉到法院。由法院来判决。法院判决之后,我们再行赔偿也可以的。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189人

    回复于2025-03-19 11:36:35

    对方也有责任,同桌喝酒的人也应承担部分责任。调解时据理力争,划分责任比例,按比例赔偿,不必承担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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