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家属于2025年2月底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并与卖方、中介签订协议,约定房屋买卖过户抵押等事宜及需要手续由中介负责告知,买卖双方进行配合。中介在未向买卖双方告知任何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手续的情况下,引导买卖双方进行房屋过户。3月5日买方在单位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后,随即向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被告知买卖二手房需先申请贷款后才过户,如先过户,则不给办理公积金贷款,目前买方只能申请商贷。 三方买卖合同约定:中介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因此给无过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退还已收取的居间服务费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现咨询能否要求中介予以退还所交的中介费并赔偿?
甘肃省-兰州市
合同纠纷
2025-03-18 16: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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