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负责人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民事责任:
分公司负责人需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分公司账目不清,负责人无偿使用分公司资产且未作区分,或负责人将分公司资金存入个人账户,法院可能认定财产混同,需承担连带责任。
刑事责任:
分公司负责人可能面临刑事责任,特别是在分公司涉及违法行为时。
行政责任:
分公司负责人可能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当公司被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如公司因未能按生效文书履行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将对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税务风险:
分公司负责人经营的分公司若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纳税,极易被认定为非正常户。若分公司负责人注册的其他公司也会受到牵连,在退税、购买发票、政府项目承接等方面遭受不利待遇。
工商变更登记:
如果原负责人已不实际参与分公司的经营,应及时要求公司办理负责人变更登记。否则,负责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负责人。
综上所述,分公司负责人在法律上仍然是分公司的第一责任人,需要面对多种潜在的法律风险。因此,在担任分公司负责人时,应充分了解并评估这些风险,以便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