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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给养老机构拨付的补贴资金,机构未开具发票,只开具了收据,这样做是否正确?

河南省-焦作市 经济金融 2025-03-13 09:49:39
用户:185*****677
律师回复(3)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153人

    回复于2025-03-13 09:50:07

    你好,可以要求对方出具发票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365人

    回复于2025-03-13 10:23:30

    这样做是正确的。民政部门给养老机构拨付的补贴资金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需要开具发票,开具加盖养老机构公章的收款收据即可。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587人

    回复于2025-03-13 14:21:33

    这种做法不太妥当。养老机构应按规定开具发票,若只开收据,可能不符合财务制度。应要求机构补开发票,确保资金往来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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