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社贝村
时间2024年5月份与二手房东签厂房租赁合同(厂房在四楼),合同年限为5年。
经过:今年(2025年2月份)原房东出面要求我搬厂,原因是因为机器重量不符合厂房承重,并把情况反映给住建局,事后住建局下达文件要求我限时搬厂房,不然停水停电。因为当时跟二手房东签合同的时候已经说明自己机器长宽、重量。二手房东说没有问题,现在找二手房东不给任何答复,不说赔偿问题
我想咨询的问题是,合同没到期,我的押金、搬厂费用、误工费能不能要回来?
广东省-东莞市
合同纠纷
2025-03-11 14:3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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