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开始在一家公司工作,实习期2个月未缴纳社保,转正后开始缴纳社保,但是不是足额缴纳的,只按照最低工资缴纳的。现在已离职,找税务局投诉社保未足额缴纳问题,税务局说只能处理2024年之后的部分。2024年之前的不归税务局管,要找人社局。找了人社局,人社局说,最多只能追溯补缴一年之前的未足额缴纳部分。想问,税务局是不是属于推卸责任,人社局说只能追溯一年合理吗。如果我想把所有的未足额缴纳社保都要回来该怎么办
湖北省-武汉市
劳动争议
2025-03-07 15:2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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