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 劳务争议。我是一名酒店前台服务人员。我二月十六号开始上班。老板说前三天没有工资试岗。我说可以 然后我工作的第二天就开始正常的上班流程 不是试岗的工作流程。刚开始我们是上一休一 上了几天又是上一休二。老板说的是怎么上班跟我们的工资都没有影响。结果今天算工资。她给我们只算实际出勤的天数。但是我们是上24个小时 法律规定不是一个班8个小时吗 多余的时间算加班。如果我劳动仲裁有机会赢吗。 他还让我们签不买五险的合同
湖北省-武汉市
劳动争议
2025-03-04 16: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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