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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婚礼了,彩礼20万,一起生活3年,现在分开了,男方要求退还彩礼15万。

河北省-邢台市 婚姻家庭 2025-03-02 11:07:01
用户:199*****111
律师回复(7)
  • 薛清元律师

    月帮助28人

    回复于2025-03-02 11:08:03

    你好,领证了吗?如果有共同花费,可以不返还。和我详细沟通一下具体情况。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65人

    回复于2025-03-02 11:08:47

    共同生活三年,彩礼可不必全退。可协商解决,适当退还部分。若协商不成,男方起诉,法院会综合实际情况判决退还金额。

  • 张牡律师

    月帮助40人

    回复于2025-03-02 11:10:48

    请问有没有除了结婚证,有没有生小孩的?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458人

    回复于2025-03-02 11:14:45

    你好,这种情况不用退还

  • 张伟丽律师

    月帮助284人

    回复于2025-03-02 12:13:39

    共同生活三年,彩礼可不必全退。可协商解决,适当退还部分。若协商不成,男方起诉,法院会综合实际情况判决退还金额。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06人

    回复于2025-03-02 16:50:32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除非有同居、生育孩子、造成人身伤害等情形,否则没有登记结婚的须返还彩礼。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342人

    回复于2025-03-03 09:09:43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顺手给个五星好评,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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