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于当事人父亲于2001年约定本村内一块土地转让给我们,条件是给他1000元养老,在该处土地上盖房屋两间用于养老,可以在此出殡送葬。有协议两份双方签字盖手印,另有两名当事人签字按手印。后2018年村集体丈量宅基地把该处土地及上面房屋置于我名下,有红色封皮不动产权证一本,当事人父亲已去世多年。有三个儿子。其中一个儿子现要求要回来这块土地,理由是他父亲的土地应该他来继承,请问这块土地归属问题对于我们有法律风险吗?
江苏省-徐州市
房产纠纷
2025-02-26 16: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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