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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通过离婚协议将房产约定归于子女,房贷由男方公积金偿还,不足部分女方补,现男方再婚并生育一子,该套房男方再婚后配偶及子女是否具有继承权。离婚协议已在民政局备案,男方以继续还贷,他现在的妻子和孩子可以在他去世后继承该套房,请问这种法律支持吗?

贵州省-贵阳市 婚姻家庭 2025-02-22 15:23:06
用户:177*****326
律师回复(5)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39人

    回复于2025-02-22 15:26:06

    如果已经过户了,分割概率不大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407人

    回复于2025-02-22 15:26:40

    男方再婚后配偶及子女对男方还贷部分有继承权。但离婚协议已备案,子女可主张房产权益,男方应按协议履行,否则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邢文旭律师

    月帮助2人

    回复于2025-02-22 15:46:53

    你好,当时约定房子归具体哪个孩子,写上孩子名字了吗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238人

    回复于2025-02-22 16:22:12

    离婚协议中约定该房屋归谁所有?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584人

    回复于2025-02-23 12:11:32

    你好,不支持,不属于遗产,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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