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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领导(外国人)住的酒店式公寓,业主是个人,委托给酒店管理公司经营(签协议时候根本不知道是这种情况),我们公司和酒店管理公司签协了一年租约,到今年4/14日到期。结果这个酒店管理公司经营不善,员工好几个月发不出工资,去年年底的时候管理公司高层跑路了(这是元旦后从房地产公司得到的信息),租金也好久没有支付给业主,现在业主找上门来了,要强行收回房子。业主今天下了通牒,明天要和租户见面,不然要强行换门锁。[捂脸] 我现在同意明天先和业主见一下,沟通一下情况,最起码让我们住到合同到期,毕竟我们都支付了房租了。就怕业主强行收回房子,面临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明天和业主见面我要不要找律师同时出面呢?

北京市 合同纠纷 2025-02-22 15:10:20
用户:139*****394
律师回复(1)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02人

    回复于2025-02-22 15:16:21

    先和业主沟通,说明已付房租且合同未到期。若业主强行收回,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损失。是否找律师可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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