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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故发生在2025年2月8日傍晚,3岁4个月小朋友在商场里游乐园和其他小朋友一起玩蹦床,导致骨折,店长说报了保险,但在外地至今5天无人到现场,保险公司也没人主动和家长联系,游乐园未看到有明显警示标识和安全员,监护人当时在蹦床外面陪同,请问怎么判定责任?游乐园和保险公司应该负什么责任? 2.此情况是否可要求理赔小朋友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家长误工费)、交通费、可能导致的伤残费用等。除了医疗费有票据,其他费用怎么判定标准。 3.请问理赔流程是什么?家长应该怎么和游乐园或保险公司,同玩小朋友家长对接?

贵州省-贵阳市 其他 2025-02-13 17:52:59
用户:187*****666
律师回复(3)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458人

    回复于2025-02-13 17:55:07

    你好,如果有保险可以要求保险进行赔付,赔付不足的情况下,可以起诉游乐园及商场要求承担补充责任。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65人

    回复于2025-02-13 17:55:45

    游乐园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应担责,保险公司依保险合同担责。可要求理赔相关费用,标准依法律规定。家长与园方和保险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同玩小朋友家长若无过错不担责。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223人

    回复于2025-02-13 18:22:48

    这个具体要看是怎么受伤的,是自己玩的,还是因为设施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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