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23年1月31日 办理订婚宴 当天打了20万彩礼。2025年2月7日 因男方隐瞒借贷情况 导致感情破裂。男方起诉返还彩礼, 但彩礼钱用于共同生活以及开店, 金子是在23年7月份购买的,男方也要起诉返还。这种一般怎么判

江西省-南昌市 婚姻家庭 2025-02-13 17:06:08
用户:188*****776
律师回复(7)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29人

    回复于2025-02-13 17:06:55

    什么时候登记领证的?

  • 薛清元律师

    月帮助779人

    回复于2025-02-13 17:08:31

    如果已经共同花费,不需要返还。可以和我一对一或语音沟通一下具体情况

  • 张颖律师

    月帮助5592人

    回复于2025-02-13 17:08:50

    你好,是否一直共同生活的?如果有,那么不用返还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009人

    回复于2025-02-13 17:13:48

    这种情况需具体分析,若能证明彩礼用于共同生活和开店,可能不会全额返还。金子若属彩礼部分,可能需酌情返还。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判决。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073人

    回复于2025-02-13 18:24:56

    有证据证明彩礼已经实际花费支出不需要还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795人

    回复于2025-02-14 12:09:56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顺手给个五星好评,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74人

    回复于2025-02-14 12:13:25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已经登记结婚的,须提供证据证明登记结婚后没有同居或者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否则要求返还彩礼一般不予支持。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88*****776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