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资本1100万,没有实缴,2023年4月份持股100%的股东以1元转让5%的给我,我负责公司产品开发,在转让过程中我并不知道公司没有实缴注册资本金,转让股东大会决议内容我也不知道,由他人代签我名字,2024年7月份我提出将5%股份转让回大股东,但没有转让成功,现在公司负债了,起诉了公司,包括两名股东,在未开庭前,于2025年2月25号将持股5%的股份以1元的价格转回给大股东了,并且大股东愿意承担所有债务,2025年3月9号开庭。我想问,第一我能否撤销第一次的股权转让。第二,如果不能撤销,我在第二次转回大股东后怎么规避后面的债务风险
广东省-惠州市
公司法律
2025-02-09 19: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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