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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问题,彩礼是订婚前商量男方同意给的,离婚费要20万赔偿 ,房子结婚前就答应加我名字,这样怎么处理

湖南省-长沙市 婚姻家庭 2025-02-06 12:47:50
用户:159*****542
律师回复(5)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39人

    回复于2025-02-06 12:50:20

    彩礼一般无需退还,房子加名视具体情况。离婚赔偿需看是否符合法定情形,可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 刘敏律师

    月帮助801人

    回复于2025-02-06 12:53:21

    彩礼没给的再要对方不给通过法院要来的可能性不大,房子说加名有协议吗?协商成的可以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协商不成的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6人

    回复于2025-02-06 13:38:52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已经登记结婚的,须提供证据证明登记结婚后没有同居或者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否则要求返还彩礼一般不予支持。

  • 易晴律师

    月帮助9人

    回复于2025-02-06 14:02:35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可以点击头像一对一咨询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695人

    回复于2025-02-07 16:52:43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顺手给个五星好评,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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