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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后5年离婚能要求退回彩礼么? 2.婚后妻子的就业安置费离婚时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么? 3.婚后购置的房产(夫妻两人名字),妻子未还房贷,需要作为人共同财产分割么?

山西省-临汾市 婚姻家庭 2025-02-04 23:34:38
用户:131*****476
律师回复(7)
  • 薛清元律师

    月帮助85人

    回复于2025-02-04 23:35:17

    这种情况彩礼很难退,婚后房产一般需要分割。可以和我详细沟通一下具体情况。

  • 王香妮律师

    月帮助56人

    回复于2025-02-04 23:45:02

    房子子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 曹磊律师

    月帮助242人

    回复于2025-02-04 23:54:38

    你好,办理登记并且共同生活的不符合退还彩礼条件。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08人

    回复于2025-02-05 09:02:54

    彩礼不用退还的。房产必须分割,男方还贷的钱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就业安置费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275人

    回复于2025-02-05 13:01:43

    1. 一般不能,除非符合法定情形。2. 就业安置费是否属共同财产需视具体情况。3. 婚后房产属共同财产,不论谁还房贷都应分割。具体可协商或诉讼解决。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377人

    回复于2025-02-05 13:46:31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顺手给个五星好评,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40人

    回复于2025-02-05 15:25:40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已经登记结婚的,须提供证据证明登记结婚后没有同居或者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否则要求返还彩礼一般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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