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工行房贷贷款79万,房贷利率6.125,贷款期限30年,总共利息93.9万。
然后我还到第58个月的时候尾款全部提前还清了银行,银行同意的没有违约金。但是这58个月里面银行是按照93.9万利息逐月递减的方式来收的,其中58个月总共收了19.9万利息,按照合同定的利率6.125来算58个月多收了8.5万的利息,相当于按照利率10来收的,具体表现为10-6.125=3.875,按照6.125算的话应该是58个月应收11.4万的利息,结果收了19.9万的利息,请问利息可以起诉银行退回吗?
山东省-临沂市
合同纠纷
2025-02-03 23: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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