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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是女方。女方和男方于2024年10月7日订婚,2025年1.29日,男方先提出和女方分手退婚,多次打电话分手,女方同意后,男方要求返还彩礼,女方让男方通知媒人一声,男方就多次辱骂女方,有聊天证明。现在男方家长反口说女方悔婚,要求返还彩礼,见面红包,男女双方出去旅游费用,三金,见家长带的烟酒,且都要求折现。女方同意退彩礼,但是三金和烟酒想要原物返还,可以归还原物吗?

山西省-临汾市 婚姻家庭 2025-02-02 14:40:24
用户:155*****647
律师回复(4)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651人

    回复于2025-02-02 14:41:29

    你好,这种情况是可以退还原物的。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029人

    回复于2025-02-02 14:45:02

    女方可同意退彩礼,三金和烟酒应原物返还。若协商不成,可让男方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双方都应保留好相关证据。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613人

    回复于2025-02-02 15:24:16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除非有同居、生育孩子、造成人身伤害等情形,否则没有登记结婚的须返还彩礼。

  • 时龙律师

    月帮助6274人

    回复于2025-02-03 11:38:13

    你好,可以原物返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顺手给个五星好评,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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