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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婆有一个两岁女儿,我老婆不要我了,要和我离婚,双方无过错。去年,她就和我分开居住了,去年,她用8万彩礼钱,在西安开了个店铺自己经营。我想问下,我能要回当初的彩礼钱吗

湖北省-武汉市 婚姻家庭 2025-02-02 02:38:50
用户:155*****808
律师回复(3)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817人

    回复于2025-02-02 02:40:02

    这种情况较难要回彩礼。但可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定是否返还部分彩礼。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797人

    回复于2025-02-02 08:23:12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顺手给个五星好评,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 张颖律师

    月帮助758人

    回复于2025-02-02 09:00:58

    你好,这种情况难以要回彩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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