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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年1.26日晚19:30 在九江市柴桑区学府壹号 红绿灯处 送外卖 晚上看不清撞到路边非机动车道护栏 2.护栏处并没有护栏 只有一根铁柱子摆在那里 因为太黑看不清 撞上去了 但是自己闯了红灯 3.想知道路政有没有责任 是他们未设立安全警示牌还是什么

江西省-九江市 交通事故 2025-02-01 16:40:32
用户:199*****676
律师回复(2)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978人

    回复于2025-02-01 20:00:58

    路政可能有一定责任,未设立明显警示标志。但当事人闯红灯也有过错。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定责任比例。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336人

    回复于2025-02-01 22:15:34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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