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1.2024年12月25日晚上,在一个KTV包间里面喝了酒 2、对方三人殴打我方的三名人员,我方在未动手情况,对方两个人按都我方A让第三人打,我方B看到A被按都打,就去帮忙,最后B头上被打了一个包,皮下组织肿胀。对方其中主要动手的一个人把玻璃瓶敲碎了以后往我方人员甩过来。甩在了我方C的头上。打完之后对方三个人就走了。A颅内轻微出血,额头一个伤口。医院要求只能床上静卧。B人员头上被砸一个伤口,显示皮外伤,但是肿胀。C人员脸部划伤大约有七八厘米,缝了10来针,伤到血管当天晚上流了几斤血。晚一点送医院就失去生命。另脸部有地方轻微骨折 诉讼:如果诉讼该情况该如何判定对方三人责任,坐牢多久,和赔偿情况

四川省-自贡市 刑事辩护 2025-01-26 18:16:11
用户:184*****435
律师回复(2)
  • 张颖律师

    月帮助3184人

    回复于2025-01-26 18:44:18

    你好,构成轻伤可能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具体得结合警方调查结果。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965人

    回复于2025-01-27 19:54:12

    对方涉嫌寻衅滋事或故意伤害,需承担刑责和民事赔偿。具体坐牢时长依情节而定,赔偿包括医疗费等。建议及时报警并做伤情鉴定,由司法机关处理。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84*****435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