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家里孩子被邻居小孩弄伤了眼睛,然后求助了一个专门搞民事纠纷的个人帮忙打官司,当然给这个人签了协议,这个人帮忙找肇事者要钱,要来的钱对半分。这个人也帮忙去打官司了,最后也判决了。然后找肇事者要了一部分钱,也给这个中间人对半分了。然后还有一部分钱肇事者一直以没钱为理由拖着不给。过了好几年了,中间人也没有要回来钱,最后我们自己跟肇事者协商解决了,把剩下的一部分钱减免了一部分赔付给我们了。现在这个中间人找到我们要分最后我们自己协商解决要回来的钱。请问我们跟这个中间人签的协议有法律效应吗,我们不给他分最后这部分自己要回来的钱有没有问题?
河南省-信阳市
合同纠纷
2025-01-26 15:5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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