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在2016年在我们当地我有一处房产,让我给卖了,出卖时我的房屋没有办理房产证,我们签合同时买方在房款里少给我1万元钱,作为以后协助他们办理房产证的押金,合同上有写我的电话号码。但是现在他们没用我协助他们把原有的二手房变成他们的一手房了,押金也不给我退了,我知道后给他们打电话,他们说联系不到我,我就想知道他们违法吗?

黑龙江省-黑河市 经济金融 2025-01-25 07:27:46
用户:150*****900
律师回复(4)
  • 龚永青律师

    月帮助29人

    回复于2025-01-25 07:28:50

    合同发过来看一下。在线的,可以下单提供分析解答,服务时间不限追问次数。

  • 占静律师

    月帮助291人

    回复于2025-01-25 07:29:57

    少给的房款,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给你,协商不了,可以去法院起诉,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342人

    回复于2025-01-25 09:09:38

    你好,这种情况你是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这1万元的。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514人

    回复于2025-01-25 13:51:21

    对方做法不合理。你可凭借合同等证据起诉要求退还押金。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通话记录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50*****900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