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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浙江人ABC在兰州成立一个采矿的公司,17年与兰州人D的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共同采矿,ABC三人给了D 200万的环保押金,由D的公司去交到环保局,之后AB两人由于别的案件被判三年有期徒刑,期间D将所有经营所得都私吞,没服刑的C记录了部分账本。此外合同中约定如果任何一方不经过对方同意与第三人合作,需赔偿200万,在AB入狱期间D拉了E一起合伙。。目前的情况是ABC已经不与D合作,要D归还环保押金,但是D以没钱为由不愿意还,请问下如果打官司,打赢之后能否直接将环保局中的押金拿出来,因为环保局规定必须把环境恢复了才能拿出押金。还有就是账本中记录的钱以及D违约与E合作的200万赔偿金能否起诉

甘肃省-兰州市 合同纠纷 2025-01-23 21:55:05
用户:137*****423
律师回复(3)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640人

    回复于2025-01-23 21:58:54

    官司打赢后可申请执行 D 的财产,包括其在环保局的押金。账本记录的钱及违约赔偿金可起诉。但能否直接拿押金要看具体情况,需综合判断。

  • 张颖律师

    月帮助2453人

    回复于2025-01-23 23:33:02

    你好,你们合伙协议有吗?可以发来看下。

  • 刘敏律师

    月帮助714人

    回复于2025-01-24 09:24:09

    这个如果是没有达到保险局退还条件的话起诉要求返还被支持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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