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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4年2月22日与长兴建设房屋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购房合同、购买其房产。后期由于个人工作变动等原因决定愿意支付违约金,退房并解除合同。但是开发商以签订的合同中没有体现退房条款为由拒绝退房。请问该合同没有体现退房相关条款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能否帮助介入协商退房?

浙江省-湖州市 房产纠纷 2025-01-23 13:03:56
用户:177*****653
律师回复(2)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299人

    回复于2025-01-23 13:05:42

    合同虽未明确退房条款,但消费者因正当原因愿付违约金退房是合理的。可先与开发商协商,不行就向相关部门投诉或通过诉讼解决。

    用户追问2025-01-23 13:07:47
    是不是向当地住建局投诉?另外合同未写明的话,一般违约金是多少?我目前付了首付,公积金也放款了,但尾款我一直没付。
  • 回复于2025-01-23 13:32:30

    你好,可以协商退款啊,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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