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下午16:30,昆明市西山区仁泽路西南海M区A2栋儿童游乐场。
2.对方小孩把我方小孩从滑梯上撞下,1.5米坠落,初步检查皮外挫伤。当面协商对方家长留联系方式,小孩没事则不计较,有事需要沟通处理。对方不留联系方式,表示自己没亲眼看到,不接受事实。我方打110请协调,因现场无监控、无成年人作证,建议到派出所沟通。现场有2名9岁学生能清晰描述现场经过。
3.我方诉求,对方不应否认事实,留联系方式沟通。无其他损伤则不追究,有其他损伤则应承担责任。
云南省-昆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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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9 18: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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