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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今天下午六点在市中心马路上骑行共享电动车,正前方一辆电动车突然停下来,前方是绿灯并且可以通行,未发现其他特殊情况,但是我按刹车有点不灵,顶了一下前面电动车,前面的电动车前面站着一个女生,前面的电动车撞到女生至其右小腿擦破皮,轻微肿胀。我顶了一下车前面车主没扶稳车倒了,我帮助其扶起来,她的车没有任何损伤,她说她的车撞到前面的一个女生,然后就直接骑走了,我就去看那个女生的伤势情况,问她要不要去医院检查,他没有说去,我要去上班就加了她的联系方式。 2.目前的情况是受伤女生擦破一块皮,未到医院就诊,在网上买了药并且我已经双倍支付了药钱。 3.我想询问这种情况的主次责任划分,以及我应该赔偿的金额。

江西省-南昌市 交通事故 2025-01-15 22:08:02
用户:189*****917
律师回复(1)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068人

    回复于2025-01-15 23:16:50

    这情况你可能负主要责任。先与女生协商后续处理,若她有其他要求,再视情况而定。赔偿金额主要看实际损失,如医药费等。双方尽量友好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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