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成都市双流区商家,物业代收电费,属于转售电,物业给电力局的电费单价谁0.81/度,但收取我们1.29/度,这个里面有哪些不合理的收费吗

四川省-成都市 其他 2025-01-12 14:00:33
用户:181*****099
律师回复(2)
  • 姜丽凤律师

    月帮助68人

    回复于2025-01-12 14:01:4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此外,《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也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在接受委托代收电费时,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865人

    回复于2025-01-12 14:03:41

    这可能存在不合理收费。可先与物业沟通,要求其说明收费依据。若协商不成,可向相关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要求物业退还多收费用。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81*****099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