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江夏区,今天发生,前夫要求偿还办理离婚证后购买房屋其父亲给予的用来购买房屋的3万六千元。前提是因为前夫是失信人员不能办理贷款所以才假离婚用我的名字贷款购买的房屋。请问这个钱在法律上需要我偿还吗?这么多年他对家庭没有任何的付出,孩子也不管不问,没钱了就管我要钱,有时还会动手。一个月前已经跟他签过协议给了四万块钱答应我不再纠缠,现在又要钱,今天还把我关在车里不让出去还把我的手机给拿走不让我与家人联系。请问我如何做才能彻底摆脱他的纠缠?十分感谢
湖北省-武汉市
婚姻家庭
2025-01-11 19:23:37
用户:182*****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