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是夫妻,都是事业单位人员。乙想调动工作,甲就委托中间人“丙”找到了“丁”去咨询调动工作,最开始承诺的是要25万,约定2023年办成后付款,25万包完所有的事儿,不再给任何其他费用。在这期间丁以办事儿给垫付了款,要收取甲乙的利息1.5万,并承诺2023完成委托的事儿,甲乙也同意了。最后事儿在2024才完成,并且与最开始约定的保证乙的利益有出入,“丁”和“甲”就谈定只支付24。结果当甲乙支付完24后,“丁”不干了,说还差1万,说当初说的只是少那1.5的利息。甲乙不同意,中间没再联系。然后今天发信息说还差2.5(意思又要给利息了)。说在不支付要起诉甲乙二人和甲乙二人的单位。
湖北省-武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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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1 16:2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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