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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昨晚23:00左右至今日1点 2.在网络聊天软件上被人侵犯我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即在其他群中传播我在QQ上公开的个人信息 并对我个人进行侮辱和诽谤:‘问候我的家人‘以及四处以不良言论引导事实贬损我本人,引导他人共同对我进行语言攻击’这两种行为分别对我进行人格上的侮辱,损害了我的个人名誉,并对我个人的精神状态造成的巨大的创伤。

河北省-石家庄市 侵权维权 2025-01-11 09:46:34
用户:138*****407
律师回复(3)
  • 张颖律师

    月帮助2401人

    回复于2025-01-11 09:49:52

    你好,对方已经涉嫌名誉权侵权,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及对方身份信息起诉到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承担赔偿责任,有需要律师帮助可以联系我详细说明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865人

    回复于2025-01-11 17:28:16

    对方行为已构成侵权。可先收集证据,如聊天记录等,然后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 回复于2025-01-12 11:05:49

    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尽量完整描述纠纷产生的经过和您的诉求,以便律师在充分了解案情的情况下为你更好地解决法律问题。 律师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解答有关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和代理各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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