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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于离婚的阶段,男方常年在深圳,一年到头几乎很少回家,家里一个女儿一个儿子,婆媳关系一开始就不好,今天男方突然就跟女方提出离婚,女方觉得这么多年的付出,辛辛苦苦培养两个孩子,婆婆是不怎么操心管事的,家里的家务活,都是由女方做,男方现在表达的意思就是要女方净身出户,孩子可以带走女儿,一年两万的抚养费,说女方不懂婚姻法,就以此来跟女方说,给你是出于人性,就想请问一下律师,女方能在婚姻上面可以补偿吗?

湖北省-武汉市 婚姻家庭 2025-01-02 21:38:57
用户:157*****027
律师回复(5)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382人

    回复于2025-01-02 21:42:09

    女方可收集对家庭付出多的证据,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男方要求不合理,可通过协商或诉讼争取自身权益,孩子抚养费也可协商调整。

  • 占静律师

    月帮助285人

    回复于2025-01-02 21:44:37

    这个情况,可以提补偿,协商不了,起诉可以提

  • 张颖律师

    月帮助649人

    回复于2025-01-02 21:48:53

    协议不成起诉离婚就行 财产是可以主张分配的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409人

    回复于2025-01-03 11:25:08

    你好,可以进行诉讼,要求补偿,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338人

    回复于2025-01-03 12:06:30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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